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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居民申办护照及旅行证
2019-07-01 10:31

  一、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1、在海外定居的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可通过中国驻外使、领馆向香港入境事务处申请,请提供以下材料:

  (1)向使、领馆领取并填写香港特区护照有关申请表。16岁或以上申请人填写ID843表,16岁以下儿童填写ID844表。

  (2)交照片。申请人须按要求提供3张本人正面免冠、无头饰彩色近照(55×45mm,背景色调不得为白、黄、黑三色)。

  (3)填写付款表(ID853表)并交纳相关费用。

  (4)提交下列材料及其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张,必须清晰,复印件不予退还):

  - 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享有香港特区的居留权,但未持有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申请人,须在申请特区护照的同时申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申请人须按要求认真填写ROP143A或ROP144A表,并提供照片、原持有的香港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有关证明文件。

  - 16岁以上至18岁以下者,可以作为申请人为本人申请香港特区护照,但须征得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同意,并提交同意此项申请的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身份证及与申请人关系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经父亲同意的申请,须出示父母的结婚证书复印件或法庭颁令,以证明父亲是申请人的合法监护人。

  - 16岁以下儿童必须由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作为申请人为其申请香港特区护照,须提交该儿童父母或合法监护人身份证或旅行证件复印件,及该儿童与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关系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由父亲提出的申请,须出示父母的结婚证书或法庭颁令的复印件,以证明父亲是该儿童的合法监护人。

  - 11岁以下儿童,除须提供上述16岁以下儿童所须提供的资料外,还须出示载有该儿童姓名、出生日期及附有照片的学校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填妥的“副署事项表格”,以证明该儿童的身份。

  - 从未持有香港身份证(包括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香港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申请人,还须提供带有照片的证件复印件,以证明申请人的身份。

  - 在中国(包括香港)以外地区出生的申请人,申请人或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还须填写"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补充资料”表格,并按表格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文件,以便特区入境处审核申请人的中国公民身份资格。

  2、办理时间和费用:无法确定取证时间,通常为1-2个月,使馆接到护照后,将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手续费10美元,邮寄费自付。

  二、拟从国外赴大陆的香港居民(无回乡证)和遗失香港特区护照,但有香港特区身份证的香港居民,可申办旅行证赴大陆或回港

  1、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

  2、近期(6个月)正面免冠彩色本身证件照片(48mmx33mm)3 张,头部宽度为15mm-22mm,长度为28mm-33mm,背景颜色为白色,衣服为深色。请将其中1张照片粘贴在申请表上。

  3、香港旅行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在柬长期居留签证复印件。

  5、香港居民身份证,及香港入境事务处核查结果明传(遗失护照的)。

  6、本人遗失或被盗、被抢护照声明书(遗失护照的)。

  7、正常办证需4个工作日,费用18美元,当天取加收37美元,2-3工作日取加收25美元。

  请注意:

  *未满16周岁人员申办旅行证,应由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并出具其同意办理旅行证的书面声明和护照资料页、签证页复印件。

  *根据柬埔寨有关规定,因护照丢失或被盗而持有空白旅行证件的外国公民,向柬移民局申办出境签证或补办有关签证时须提交报警记录,因此请及时向柬警方办理报警记录。

  *旅行证办妥后,请持旅行证、使馆函件和报警记录到柬移民局办理有关签证手续。

  三、遗失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和身份证的香港居民,可申办《入境身份陈述书》回港

  1、遗失香港特区护照和身份证可向驻外使、领馆申请《入境身份陈述书》以便及时返回香港。

  2、需报香港入境事务处核实身份,正常办证4个工作日,费用20美元(手续费10美元与香港进入许可10美元),当天取加收37美元,2-3天加收25美元。

  3、本人遗失或被盗、被抢护照声明书。

  4、护照遗失、被盗、被抢在当地警方的报案证明(如有)。

  四、受理时间、地址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无需提前预约,下午不对外办公。

  地 址:柬埔寨金边市毛泽东大道156号

  五、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联系方式

  地址:香港入境事务处大楼,香港湾仔告士打道7号

  IMMIGRATION DEPARTMENT,IMMIGRATION TOWER,

  7 GLOUCESTER ROAD,WAN CHAI,HONG KONG

  电话:011-852-2824-6111

  传真:011-852-2519.9619

  网址:http://www.immd.gov.hk/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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